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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西市政协原主席受贿获刑11年

2015-07-02 09:06:54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尺素

晚报讯 近日,市中院对莱西市政协原主席苏安平受贿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决苏安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退缴的赃款人民币2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未退赔的赃款人民币444340.70元继续予以追缴,没收并上缴国库。

苏安平1952年4月出生,曾任山东省莱西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2年间,苏安平在先后担任莱西市纪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二套房产的方式,收受李某贿赂261875元、多次要求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及莱西市下辖的镇(办事处)、局等单位,为其报销发票,数额共计378465.7元,收受莱西市两镇价值4000元购物卡。法院审理认为,苏安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他人购买房屋、让他人报销发票,收取他人购物卡,收受贿赂共计644340.7元,构成受贿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徐美中)

看守所主任科员被起诉

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日前,青岛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主任科员王勇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据悉,王勇系青岛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主任科员,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罪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于6月16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张静敏(律师)、胡东俊(社会人员)立案侦查终结,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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