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障男子李某,趁父亲不注意,独自坐火车来到北京。随后,他在3天之内连续在丰台区的居民小区内放火5次,其中一次放火导致两人死亡。据了解,李某在老家也曾多次放火,先后3次被江苏警方抓获又释放。昨天上午,李某因涉嫌放火罪在市二中院受审,他称放火就是因为“觉得好玩”。
现场
回答问题很费劲儿
昨天上午10点,31岁的智障人士李某被法警带进法庭,他今年31岁,是江苏苏州市人,文盲,无业。李某身穿灰色衣服,走进法庭时,他咧着嘴微笑着看了看在场的所有人。
法庭上,李某的一些行为表现,与智力正常的被告人存在很明显的区别。在庭审中,李某在回答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时,始终都是嘿嘿笑着。对于大部分问题,他虽然能够听明白,但是不能流利的回答,经常是一个字、两个字蹦着说。每当心里有话嘴上说不出来时,李某就会很着急,脸上的肌肉抽搐,整个脸憋得通红。由于李某无法听懂或顺利回答一些复杂问题,公诉人和法官在向他发问时语速都刻意放缓,庭审议程进行得很慢。
案情丈夫痛失新婚妻子
据检方指控,2014年5月13日晚8点,李某在丰台区马家堡西里51号楼3单元1层楼道内,使用打火机点燃楼道内停放的三轮车引发火灾,致使36岁的黄先生和29岁的杨女士被烧身亡。
昨天,两名受害者的家属都没有来到法庭,也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据事发时的报道,29岁的杨女士在遭遇不幸时,其刚刚结婚不久。据当时的报道,当时消防人员在起火楼的二层过道和二层半过道,分别发现两名晕厥的人,两人被抬出后,全身已被烧焦。一名男子哭着说:“我媳妇没了啊,我们去年11月才结的婚。”居民张女士称,女死者已经怀孕约有5个月,当晚发现着火后,有居民用灭火器灭火,但是“火太大了,灭火器根本不起作用”。
据检方指控,在进行第一次放火后,李某继续游荡,之后连续放火4次。
5月14日凌晨1点,李某在马家堡西里小区26号楼5单元1层过道内,用打火机点燃过道内停放的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使两辆电动自行车和两辆自行车被烧毁。
5月15日凌晨零点,李某在右安门外开阳里二区5号楼北侧自行车棚内,使用打火机点燃车棚内停放的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使两辆三轮车和一辆自行车被烧毁。
5月15日凌晨3点,李某在开阳里八区6号楼2单元1层楼道内,使用打火机点燃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使两辆电动自行车和两辆自行车被烧毁。
5月15日晚上9点,李某在开阳里三区16号楼5单元门口东侧,使用打火机点燃存放在此的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使该楼101室厨房窗户、抽油烟机等物品被烧毁。
李某作案后,在案发地被警方抓获归案。检方认为,李某已构成放火罪。
庭审
李某看到着火就很高兴
在宣读完起诉书后,公诉人讯问李某是否认罪。李某边点头边使劲挤出两个字,“认罪”。
李某称,他在案发前5天,瞒着父亲,独自一人从江苏老家坐火车来到北京。公诉人提问,“你有没有身份证,怎么坐的火车?”李某慢吞吞回答,他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买票,翻墙进入火车站,乘
坐了一辆从苏州到北京南站的火车,因为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北京,所以没有在中途站下车。
到达北京后,李某每夜在网吧内睡觉,并偷了一辆自行车,无聊了就骑车出去,在网吧附近的小区溜达。按照李某的说法,打火机是他在超市内购买的,他每次放火都是骑着自行车去的,他很喜
欢用打火机点火烧自行车,火着起来之后,他就会蹲在一旁看着。
法官讯问李某:“为什么来北京,为什么要放火?”李某回答称,来北京是因为好玩,可以在网吧上网玩,放火也是因为好玩,“看到火着起来后,很高兴”。在被问是否清楚放火的危害时,李某回答,“烧死人,不希望烧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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