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亮剑青岛·房地产领域网络专项整治行动”举报专区

【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fdcfzzx@qd.shandong.cn

 

【违规情形】

(一)发布虚假低价房源炒作引流。发布虚假、不存在的房源信息吸引客户。以法拍房起拍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钓鱼”价格冒充正常房源成交价进行宣传。

(二)歪曲解读房地产政策。随意篡改、编造房地产政策原文,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政策解读,误导公众判断。

(三)编造传播房地产市场谣言。传播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资不抵债”等未经证实的谣言,制造传播涉及房地产项目的虚假信息。

(四)恶意唱衰或煽动性炒作市场。利用个别非典型、极端价格的成交案例炒作市场趋势,夸大市场下行风险,片面渲染“房价暴跌”。使用“经济崩溃”“市场剧变”等夸张标题博取流量,渲染悲观情绪,误导公众预期、扰乱市场秩序。

(五)炒作涉企侵权信息违规营利。恶意炒作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企业负面信息,损害企业声誉,干扰企业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牟利。

(六)传播虚假数据报告及违规广告。虚构房产数据,传播不实市场研究报告、排名榜单。发布含有“最佳”“顶级”等绝对化用语的违规广告。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或微信联系总法律顾问:lawyer4xin)。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6 03/31 10:05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孙宝震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