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本报A14版曾以《增值卡用了一次店家就关门》为题,报道了市民刘女士在市北区台东一路48号三星专卖店买手机的同时,办了一张增值卡,但是这张卡只消费了一次之后,该店就关门了 。11月4日,刘女士打电话告诉记者,三星已经把办卡的299元钱退给了自己。
“三星的工作人员先是打了两次电话向我核实情况,随后告诉我已经把这件事转交给了该公司的营运部处理。”刘女士对记者说道,“11月3日的时候,对方工作人员就答复我说,我办卡的那家三星专卖店,目前已经与他们公司解除了合同,如果我需要继续服务的话,可以去李沧区的一家三星专卖店。但是我家住在台东附近,去李沧区那边的话实在是太远,所以就拒绝了他们给出的这个解决方案。随后,该工作人员又对我说会把钱退给我。11月4日上午,对方就把钱打到了我的卡上,这件事也算是解决了。”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季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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