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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延迟法院判解除合同 开发商迟迟没动静

2016-01-28 01:02:01
作者:刘金德
责任编辑:夜楼

家住即墨的刘先生在2013年5月在即墨温泉附近的领海逸景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约定2014年9月底就交房,但由于延期交房,等了数月之后,刘先生直接将项目开发商海高置业起诉到当地法院,最后法院判决双方解除购房合同,并由开发商退还交付的首付款、公共维修金以及购房后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去年十月法院就做出了判决,并要求开发商十日内返还相关款项,但直到现在刘先生还没拿到钱。

贷款买房子,被通知交房延期

刘先生在2013年5月在岭海逸景湾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购买这套房子是见宣传第二年秋天就能交房,而且位置和周边环境都不错,就定了下来,当时手头资金并不多,还办理了贷款。在逸景湾购房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一方面考虑环境不错,以后不论是周末过来玩玩还是老人和朋友来住住,都是好地方,而且当时比较看好蓝色硅谷的规划,觉得这片区域也有市场潜力,开发商是烟台南山集团下面的公司,小区旁边就是青岛国际博览中心,觉得信得过才买了这套房子。”

2013年5月下旬,刘先生买下了位于即墨领海中路88号一栋居民楼四楼的住宅,面积接近100平方米,当时房价接近6000元每平方米,总房款接近596625元,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写着,房子会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交付,“到了交房时间,去问了好几次,每次都给我解释一大堆理由,就是交不了房,让我回去再等等,结果一等又是半年多。”

直到2015年初,刘先生仍然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这让他有些等不及了,“我当时就有要退房的意思了,但我找到律师后,律师意见是先给开发商发律师函,要求对方按照合同交付房屋,去年1月份和4月份发过两封律师函后,还没没回音。”

不想等下去,业主起诉要求退房

“当时我问过好几次售楼处,他们说进度快的话2015年下半年能住进去,进度慢的话要2016年初才行。”实在等不下去的刘先生选择退房,并到即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领海逸景湾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退还他支付的款项。

1月26日,记者也看到了法院对于此案的判决书 ,法院在多次开庭后,在去年10月26日做出判决,根据双方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延期交房超过90天,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依据《合同法》等判决双方合同解除。同时判决中还提到刘先生与办理购房贷款银行的贷款合同也会解除,由开发商向银行支付尚未偿还的本金。

“你看这判决书山都写着,退还我购房首付款186625元,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赔偿我首付款的利息,另外要退换我还贷款两年多时间里支付给银行的8万多块钱,以及买房时支付的13000多块钱的房屋维修金。”

记者也注意到,开发商在诉讼中也针对刘先生当初购房时办贷款延期提出赔偿要求,最后也得到了法院支持。因为刘先生当初办理银行贷款时比开发商约定的时间晚了两个月,被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每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共计25000多元。

法院判解除合同,却没拿回购房款

“你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没跟你提延期办贷款违约金的事,你要退房了,他跟你算起这笔账来了 ,即便是扣掉这笔钱,剩下的钱总该还给我吧。”刘先生在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并没有拿回自己应该拿回的款项,从去年10月底法院做出判决到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了 ,开发商仍然没有给出付款的准确日期。

法院判决书上要求开发商扣除刘先生违约金后,十日内返还剩余款项,延期支付将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月25日和26日,记者也两次联系了领海逸景湾项目的售楼处以及办公室。对于小区的状况,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已经基本完工了,正在进行验收,部分业主着急住进来,我们就先给了一部分业主钥匙,等到年后所有验收结束后才是正式交房,将会一次都交付。”

对于刘先生购房退款的事,领海逸景湾开发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位刘先生这几天给我们也打过电话,我们也联系了了解情况的经理,这件事目前是公司聘请的律师在协调处理,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刘先生何时能拿回自己的购房款,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金德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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