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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投诉买到过期泡菜 利客来怀疑是敲诈已报案

2016-02-02 01:05:44
作者:张越
责任编辑:亚麦

2015年12月13日和15日,潘先生在位于城阳区正阳中路的利客来超市分两次购买了三包泡菜,潘先生称这两次购买的泡菜均是过期产品,于是他将此事投诉到了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拿着小票、商品还有视频等证据去了,过了几天他们答复我说泡菜不是从超市买的然后就下文了。”潘先生说。城阳区食药监就此作出书面答复,利客来超市表示怀疑消费者有敲诈行为,已向警方报案。

市民:在超市买到过期泡菜

近日,潘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在城阳区的利客来超市买到了过期的泡菜,他向城阳食药监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食药监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超市没卖过,给出了一份书面答复后就没下文了,这让他无法接受。

潘先生介绍,2015年12月13日和15日,他在位于城阳区正阳中路的利客来超市购买了三包名叫“景福宫韩式芝麻叶”的泡菜,第一次买了两包,第二次买了一包。“三包都过期了。”潘先生说。潘先生向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展示了12月15日那天的购物小票,小票确实显示潘先生于当天17时38分有一次购物记录,所购物品也与其描述相符,是一包单价7.7元的“景福宫芝麻叶”。

潘先生又向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展示了泡菜。泡菜正面封口处显示泡菜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1日。商品背面注明的保质期为90天,且需要在0到4℃的条件下贮存。照商品上标注的生产和保质期推算,在潘先生购买这包泡菜时,泡菜确实已经过期了。

2015年12月30日,潘先生拨打了12331将此事投诉至市食药监,后此事转办至城阳食药监。“他们调查完了说我的泡菜不是在超市买的。我说行,那你们给我个书面答复。我提供了书面申请和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过了几天,他们把答复给我了,”潘先生说:“我现在也不要赔偿,我要求食药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利客来超市进行处罚。”

利客来超市:怀疑市民敲诈,已报案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后给出回复:没有发现该批次同品牌同规格货物流向正阳路利客来超市的记录。依据以上调查,不足以证明被举报的食品来自正阳路利客来超市。2月1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到了城阳食药监,工作人员了,栾先生向记者证实了答复的真实性。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利客来超市方。超市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女士向记者表示:“他拿来投诉的这个产品跟我们进货的批次是绝对对不上的。我们每进一批货都要对批次进行登记。另外,针对投诉的两个人(除潘先生外还有一人),公安部门已经立案了,他在各大超市都有这种类似的行为。在外面买个同样的产品但不是同一批次的,然后过来掉包。”

对于食药监给出的回复和超市方面的说法,潘先生表示不认同。“我手上有全程的视频记录 ,我可以证明我没有敲诈。”潘先生说。潘先生表示,目前他准备将此事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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