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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还完车贷款想退押金 担保公司却失联了

2016-03-23 01:48:08
作者:潘立超
责任编辑:夜楼

3月22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之前的时候在莱西北京现代4S店代办找了银行和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办理了还贷业务并交了1500块钱押金。不过当自己把贷款还完去找担保公司要押金的时候,却怎么样都联系不到担保公司。

记者联系上王先生的时候,王先生对此还是一头雾水:“2012年10月的时候,我在莱西北京现代4S店贷款买了一台悦动汽车,并且直接通过4S店找了一家银行和担保公司办理了还贷业务。当时约定的是,先交4万元的首付款以及1500元的押金。”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王先生终于在15年10月还完贷款,但是还完贷款之后,当时缴纳的1500元押金却一直不退,京华担保公司也找不到了,当时买车的4S店也搬家了,相关人员都不在。

“我从2015年10月开始,一共联系了京华担保的那个业务员三次,那里的工作人员对我说道,需要先提交当时签订的合同、银行还贷流水明细以及押金条等材料,核实之后就会把押金退给我。”王先生说道,“于是我就立即准备好了材料交过去,看完材料之后那位工作人员就给我一个他们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是近期之内还没有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上的话,就打这个电话。”

不过,王先生回家等了半个多月都没见对方把钱打到自己的卡上,于是就拨打了那个负责财务工作人员的电话。“一开始那位工作人员还会对我说,材料他们已经看到了,让我再等等,用不了10天就可以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上。但是又等了半个月,我见还是没动静,所以就再次拨打了电话,对方的答复一直就是再等等,过了两个月再打这个号码却暂停服务了。”王先生说。

对于此事,记者拨打了京华担保公司登记的联系电话,发现其电话一直处于暂停服务的状态,记者也了解到,之前也曾经有多位市民有此类似经历。对于王先生的遭遇,相关律师表示,甲方首先应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担保费的条款,确认担保费的退还是否有先决条件,若甲方满足退还担保费的条件或者没有违反相关条款,则乙方应退还保证金。若甲方认为乙方故意拖欠,可诉诸法律。因此,建议王先生最好联系一下其他有此遭遇的客户,一起到法院提起诉讼。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潘立超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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