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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大会战查获110起违法案 违法企业挨罚458万

2016-04-08 06:52:06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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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2016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环保局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大会战行动,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1832家(次),发现管理不规范和环境违法行为110起,全部按要求责令整改,拟处罚款458万元,并将4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严厉打击和震撼了环境违法行为。

大会战查了百余污染案

执法大会战期间,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和监测人员2590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1832家(次),其中燃煤污染源370家(次),扬尘和挥发性污染源195家(次),重点对燃煤锅炉窑炉、工业生产中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查大气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共发现管理不规范和环境违法行为110起,全部按要求责令整改,拟处罚款458万元,并将4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石化区海水达一类水质

除了强力查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还加大了环境质量的监测情况。今年,市环保局继续对西海岸石化区6个调查站位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等19项。评价标准按照规定执行,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法。结果表明:6个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与此同时,根据国家“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设置有关规定,从今年开始,城阳区辖区白沙河被确定为国控监测点位。

白沙河水质每月测一次

据介绍,城阳分局监测站按照市监测中心站2016年监测工作计划布置要求,对白沙河国控点位进行水质监测。该点位位于白沙河赵村铁路桥上游,靠近黑龙江路桥附近,监测项目为水量、pH值、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硝酸盐等31项,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数据经城阳分局监测站实验室分析和质控审核后,报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并由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审核确认后再报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国家总站。通过白沙河点位的日常监测和数据积累,将为国家和地方及时掌握和了解白沙河水质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白沙河水质监控管理和污染防治、水质改善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徐美中 通讯员 孙俊杰

四类典型环境违法行为

违法超标排放废气

典型案例:台玻青岛玻璃等单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过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规定将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废气污染防治不正常使用

典型案例:青岛泰能热电等单位未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场进行密闭或覆盖,产生扬尘污染,按规定处以2-10万元罚款。

涉嫌环境犯罪

典型案例:城阳区唐某某等4家金属表面处理小作坊未经环保审批、验收,无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直排环境,重金属严重超标,市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因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据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理。

违反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典型案例:青岛水原精密机械、青岛亦家木业等单位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粉尘等废气的生产车间,造成环境污染,按照规定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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