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9日讯 8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科均为170分。
注: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分段培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422分,理科401分。
二、春季高考
三、高校专项计划(春、夏季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70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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