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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努力增强青岛市民“法治获得感”

2017-12-17 16:20:27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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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万振东(杨志文/摄)

原标题:市政府法制办:努力增强青岛市民“法治获得感”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振东向市民作报告

2017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市民对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奋力担当作为,推动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9月份,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我市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位居第一。

一、推进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是老百姓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为满足市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强烈渴望,今年,我们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营造透明、高效、有序的法治环境。

我们认真总结分析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汇报,市长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明确要求。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通过报刊、网络向社会进行公开,使广大市民全面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的进展情况。

二、围绕制定与清理两条主线,提升制度建设保障作用

当下,广大市民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期盼,主要是质量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为此,我们坚持精耕细作,使法规规章不仅在法理上立得住,而且在实践中行得通、真管用。

今年,我们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市政府规章草案13件。完成《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委托起草任务,将国家、省、市赋予新区的权限和优惠政策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和明确。做好《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审查修改工作,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满足市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审查修改《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修正案》,将房屋征收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提高一倍,有力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做好《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审查修改工作,在责任区制度、临街容貌、摊点设置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促进美丽青岛建设,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审查修改中小学校管理、电梯安全、社会急救医疗等方面的规章,彰显民生保障,突出人文情怀。在做好“立”的同时,我们注重抓好“改”和“废”,淘汰制度“落后产能”。对200余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集中清理,提出修改、废止、保留意见。指导区市和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修改1000余件。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12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全面取消地方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

三、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行政决策是政府履行各种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起点,直接或间接影响市民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凡大事、要事在决策前,都安排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今年以来,我们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余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议题180余件,市委、市政府文件90余件。做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等事关民生决策事项的审查工作,使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审查过程中,我们始终坚守法律底线,敢于说不、善于说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形式和内容,为市政府领导全面把握决策事项的权限、程序、内容提供参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研究制定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围绕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社会信用评价奖惩机制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课题研究和制度建设成果。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打造政府决策法律智库

政府法制机构是政府法律顾问的主体。我们注意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常设法律顾问作用,同时选好用好外聘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日常使用考核机制。

制定选用法律顾问工作程序规定、法律顾问工作费用支付细化标准等制度。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建议专报制度、立法动态专报制度。举办全市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提升服务能力。分级开展政府法律顾问数据库信息收集及档案建立工作,研发法律顾问和合同审查管理平台,实现政府法律顾问信息共享和工作动态化管理。探索实行法律服务辅助人员模式,解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弊端。

五、推进试点改革任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是政府大量的、日常性行政活动,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我们重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和执法监督体制改革。组织召开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报批工作,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减轻企业和市民负担。推动平度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实现“一枚章管审批”,企业和市民“推开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支持胶州市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在全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全程留痕。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市和区市设立执法监督局。落实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六、改革复议委员会体制机制,使行政复议回归行政属性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定机制。完善的行政复议体制,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保障,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的期待和要求。

我们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使行政复议回归行政属性,成立了由法律人士、专业技术人员、街道居民代表组成的100余人的社会和专家委员会,形成委员会负责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案件办理,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的运行机制,最大程度从体制机制设计上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实行受理范围“负面清单”制度,在审批大厅开设受理窗口。推行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系统,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网上运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7件。制定《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观摩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成立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指导委员会,推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方式有机结合,为市民提供更多在法律框架内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途径。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82件。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努力增强市民法治获得感

建设法治政府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关系人民群众福祉。需要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两会期间组织代表、委员谈法治政府建设,在电视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栏目,在电台推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语,在政务网开设“法治政府之窗”,优化“青岛法治政府建设”微信公众号,开设“青岛政府法制”微博,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反映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保证市民及时了解、参与、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与高校合作编印《依法行政》刊物,举办两期国际化战略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促进国际化和法治化有效融合。

在2016年“三民”活动中,我们收到市民意见建议10余条,涉及政府立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对于这些意见建议,我们认真梳理分析,逐条研究办理,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结合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等,及时将市民反映比较集中、实践中急需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决策。如,关于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执法效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已在今年的工作中全部落实。从市民的意见建议中,可以感受到大家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更能体会到大家对良好法治环境的期待和向往,这份重托让我们倍感压力,同时也是我们持续改进工作的动力。

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距离市民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比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制度建设方面,一些法规规章文件不接地气,地方特色不够突出,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法律执行方面,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市民反映仍然强烈。在依法行政考核方面,日常性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方面,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等等。

站在新起点,面向新时代,2018年我们将加倍努力,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是编制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成规章清理任务。完善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公示、开放式决策、专家论证等制度。

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强化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主体作用。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实时更新法律顾问数据库。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

四是推进区市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执法监督体制改革任务。总结胶州试点经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落实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五是落实复议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推进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优化复议应诉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是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

七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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