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8日讯 12月18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2014年以来,青岛市坚持把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作为发展财富管理、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完善社会融资体系的重要举措,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规范运作、务求实效,各司其职、防范风险的工作思路,有序开展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
截至2015年9月末,青岛市共备案登记、注册开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2家,注册资本共计21.8亿元,较去年同期提高近一倍。截止2015年9月底,22家公司累计投资907笔,累计为社会解决了66.33亿元融资需求。。
民间资本试点工作推动了民间融资的阳光化。部分公司股东、高管曾经从事民间借贷,自愿从“地下”转为“地上”,接受政府监管。并且畅通了民间融资渠道。通过社会公示、媒体宣传,行业逐渐被社会所认知,为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拓宽了融资渠道。其次还引导降低了民间融资成本。试点公司投资利率均在政策范围之内,投放效率高,对民间融资需求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并且助推了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试点公司的资金大多投向了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较好解决了这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
民间资本试点工作其行业规范也得到了认可。省市政府文件的颁布执行,相关制度措施的制定,以及行业协会的成立等,使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与其他各类民间借贷主体区分开来。另外在行业监管上,注重构建“一个核心、两项制度、三种手段”监管体系:一个核心,即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两项制度,即主监管员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种手段,即非现场监管系统监管、中介机构辅助管理、联席会议部门联合现场检查;从而推动民间融资机构行业阳光、规范发展。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尺素]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