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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破裂商户被淹 业主物业供水公司都担责?

2016-01-30 16:17:26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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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月29日讯 1月23日,寒潮降临青岛,也冻裂了青岛许多小区的自来水管。市民刘女士就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因为青岛辽宁路科技街信息城三期科技大厦4楼走廊上的公共自来水管破裂,店内电器被淹,初步估算损失2.5万元,但至今索赔无主。对此,青岛聚源物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海润自来水集团)的工作人员称,这一事件正在协商当中,如协商不成商户可寻求法律途径。

自来水管破裂多家商户遭殃

刘女士介绍,她在青岛辽宁路科技街信息城三期科技大厦三楼做电子产品生意,1月26日,楼上走廊的公共自来水管破裂漏水,导致楼下多家做电子产品生意的商户损失惨重。

“26日早上,我到店里吓了一大跳,水深近两厘米,房顶的石膏板还在稀稀拉拉地往下渗水,摆在店里好多款电器都被水浸湿损坏了。”刘女士告诉信网,此次被淹的商户还有4家,他们损失5万多元。事情已发生三天,至今还索赔无门。“我们找过物业,但物业一直说还在研究当中,让把需要赔偿的商品列出来,可列出来之后他们又不收,我们这到底找谁赔偿?”

责任划分还未明确

随后,信网从聚源物业孙先生处得知,自来水管破裂漏水是源于前几天低温寒潮导致的,目前水管已于1月28日维修完毕。“因自来水管是由海润自来水集团负责,具体的理赔还需双方协商决定,但目前还未有具体的解决方案。”

海润自来水集团的李先生告诉信网,所有自来水管的产权属于业主,按照产权关系,管道破裂的责任主体是产权人,但目前因产权人比较宽泛,所有业主都是产权人,而海润自来水集团作为供水企业,只是一个委托指派管理者,并不是产权人。

“因科技大厦居民楼的管道在2012年前一直存在地漏和质量问题,形成了大量积水,拖欠不少水费。而这部分水费是国有资产,为了尽可能的减少国有资产的浪费,2012年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物业对科技大厦的管道进行了协商,决定由海润自来水集团对科技大厦的自来水管道进行托管。而托管之后,我们也只是对科技大厦每户的水表进行了计量,形成秩序化,并不代表海润自来水集团为水管的产权人,产权人因是科技大厦的所有业主,赔偿的费用应由所有产权人共同承担。”

李先生称,事发之后物业与海润自来水集团一直在积极的和业主交涉协商当中,但目前还未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受损商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司法仲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由法院根据事实判决责任

随后,信网针对此事采访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据单律师称,虽然水管的产权人为科技大厦所有业主,但自来水集团和物业是水管的管理者,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目前在商户、物业、自来水集团责任划分不明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商户可将该事情的所有有关联的人,包括科技大厦所有业主、物业、自来水集团全部列入被告,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让法院判决谁该向商户赔偿,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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