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9日讯 据青岛开发区交警官方微博消息,为缓解我区交通压力,提高太行山路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区交警大队经实地调研后决定将太行山路(长江路至富春江路路段)蓝色限时停车泊位取消,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太行山路全路段禁止停车,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不按规定违法乱停的驾驶员开发区交警大队自2017年7月3日起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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