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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被拖欠8000元工资?用人单位称不清楚

2017-08-03 19:37:11
来源:信网
作者:潘雅欣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8月3日讯 2017年3月,市民潘先生入职在青岛明药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月基本工资1000元,外加奖金以及加班费等。2017年5月,因为加班多工作压力大,潘先生在做好交接工作后离职。离职之后,潘先生被拖欠工资奖金以及加班费共8000余元。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致电青岛明药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和人事部的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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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先生说,自己是2017年3月进入青岛明药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入职时约定的基本工资是每月1000元,奖金等收入另外计算。“入职以后,我负责处理新三板方面的工作,后期还要周末加班做年报和出纳的工作,压力实在太大,所以在5月份的时候我就提出了离职。”在潘先生工作期间,他只拿到了3月份的1000元基本工资,公司还应当支付约8000元的奖金、加班费等费用,可这笔钱到现在都没有付清。

在潘先生提供的资料中,信网看到,潘先生工作已完成交接且有交接表,3月份的工资表上有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对此,信网致电青岛明药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女士先是声称拖欠潘先生的工资不到8000元,后又声称自己不清楚这件事,应该找人事部。信网按照杨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则称潘先生已经离职,工资问题不属于人事部管理,又把事情推回了财务部。

城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潘先生须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打印企业注册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到城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最多45天即可结案。工作人员还介绍,工资的支付需要等待一个支付周期,“比如公司应该于6月份支付潘先生工资,则潘先生最早要到8月1日才能进行投诉。”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潘雅欣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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