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6日讯 据青岛市物价局官方微博消息,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青政字〔2017〕21号),青岛市物价局有3项行政权力事项在取消之列,分别是:对未取得价格鉴证资质或者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价格鉴证业务的处罚(行政处罚),收费许可证办理、变更、注销(其他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其他行政权力)。调整后,青岛市物价局行政权力清单共计34项,均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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