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裁量基准实施,青岛市环保局于2016年3月18日制定印发了《青岛市环境保护部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部分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裁量基准规定》,该规定将于2017年3月17日到期。
为确保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制裁,市环保局局对一年来《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延长《规定》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分享到
青岛话题 更多 >>
青岛推出端午主题文旅活动 邀市民游客共赴山海之约
外地游客点赞青岛地铁 被这座城市暖到了
情绪消费兴起 有宣传含“微醺”字眼存在“擦边”风险
北宅樱桃花进入盛花期 不少市民游客盛装组团来打卡
深度报道 更多 >>
青岛城市公园:从“生态绿地”到“生活客厅”
李村商圈老厂房“魔改”活力街区 来青找工作可免费住七天
青岛加快推动济青“双圈”联动发展协同开放
资源亮相“出圈” “很City”的青岛发出文旅之约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