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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免费"忽悠患者 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被罚2万

2018-01-16 14:16:59
来源:信网
作者: 于晓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1月16日讯 “凡网络预约手术费可减免660元、术前电子阴道镜0元、术前妇科彩超0元。”这些免费广告曾经出现在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的网页上。可实际上,这些“免费”的广告词只是吸引来了患者的工具,到了实际的就诊环节,免费的金额远达不到医院在网页上宣传的标准。对此,青岛市物价局对青岛坤如玛丽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医院因违反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被处罚金20000元,并被责令要求整改。

2017年2月,青岛市物价局接到患者投诉,称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在网站上介绍的免费诊疗项目实际上却是收费的,或者并未达到宣传中承诺的优惠标准。随后,青岛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来到青岛坤如玛丽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医院在网站上宣传“凡网络预约手术费可减免660元、术前电子阴道镜0元、术前妇科彩超0元”,但实际在患者就诊后医院方面对患者的医疗项目均进行了计费,其中玛丽Ⅰ型无痛人流术费用1580元、术前电子阴道镜费用110元、术前妇科彩超费用100元等共计4555.15元,仅在总合计费用中为患者减免了550元。

除此,工作人员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其中,一次性材料费100元、材料费(b人流)100元只公示了价格,无具体材料名称及规格;部分治疗项目如术后子宫康复、红外线、宫颈内管治疗等只公示有服务价格,但没有具体的服务内容等。

青岛市物价局认为,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未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十六条“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的价格违法行为。

对于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青岛市物价局向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医院方面在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青岛市物价局对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不予处罚,对发布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构成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并责令改正。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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