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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馅饼里发现异物 常青粥坊作三倍赔偿

2018-02-28 20:11:04
来源:信网
作者:张孝鹏
责任编辑:三人目

信网2月28日讯 近日,市民韩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8年2月23日晚,他在位于李沧区的常青粥坊就餐时发现异物,“吃猪肉馅饼时吃出猪毛来,当时在餐厅内忍住了,出门就吐了。”信网联系常青粥坊,工作人员表示馅饼肉馅都是由供应商提供的,出现异物原因须进一步核查,而对于韩先生,落实问题后他们也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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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八吃出一口猪毛,真是太恶心了,而且是最后一口才吃到。”韩先生2月23日在常青粥坊吃晚饭,一共点了四个菜,三个主食,共花费63元。其中猪肉馅饼点了一个,花费3元,“这并不是一件多大的事儿,但是大过年吃饭到最后一口发现猪毛,心里还是非常不舒服。”韩先生说。

信网联系常青粥坊,工作人员表示,猪肉馅饼的肉馅都是由他们的肉馅供应商直接供应的成品,他们并不直接生产馅饼肉馅,馅饼中猪毛未处理干净的原因,他们会去核查,看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而对于韩先生,落实后他们也会积极地进行处理,作相应赔偿。

青岛市消费者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12345会分流到相应责任部门进行处理。或者消费者直接向辖区内的市场监管部门或食药部门进行反映,“如果落实是食品安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十倍赔偿。”

截至发稿,信网了解到,常青粥坊已和韩先生达成协商,常青粥坊对韩先生作总消费额三倍赔偿处理,韩先生表示接受。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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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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