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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布广告 青岛中山医院挨罚

2018-03-21 17:38:16
来源:信网
作者: 岳祥
责任编辑:三人目

信网3月21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的医疗广告没有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也曾致电青岛中山医院了解情况,但是其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此事,也拒绝透露了解此事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广告没有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之规定。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此事立案调查,并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予以警告。

信网就此事致电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了解,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此事,并拒绝透露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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