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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盐化交易市场虚假宣传 被罚10万元

2018-03-24 19:21:09
来源:信网
作者:潘雅欣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3月24日讯 近日,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获悉,山东北方盐化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因为发布虚假宣传内容,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10万元罚款。针对此事,信网联系了山东北方盐化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是因为不是很了解国外引进的平台,导致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不实信息,目前已经全部更正。”

信网了解到,山东北方盐化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了“运用国际最先进的第三方平台服务软件”、“拥有国际最先进的安全稳定的交易系统”、“接受国家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管的市场”、“2009年发展!山东北方盐化交易市场经过一年的发展,在线交易额从最初的无人问津发展到交易量2000万吨,客户突破2万家”以及“2017成立北方盐化集团”等虚假宣传内容,但是经过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山东北方盐化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目前,信网登录该公司官方网站,发现以上宣传内容均已撤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9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针对此事,信网于3月23日致电山东北方盐化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在官网发布这样的内容,是因为第三方平台是由国外引进的,“觉得是国外的,就直接这样写了。新的广告法出来之后,也没有及时学习,就把网站这回事给忘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及时将网站更新。

信网全媒体记者 潘雅欣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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