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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未来城有新进展 还有这些保障房最新消息

2018-07-04 16:19:18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7月4日讯 7月4日下午,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陆杰荣副主任做客“青岛市网络在线问政”平台,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对一些市民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公租房如何办理入住,什么条件可以?

陆杰荣: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市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四、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如您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档案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通过后取得我市住房保障资格。

今年市南分配保障性住房吗?大约几月份?

陆杰荣:经了解,按照12月底前完成今年公租房实物配租任务要求,市南区计划于今年8月启动对金华路等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配租工作,届时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公告中将对配租房源的位置、房源数量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您可按公告规定程序参加登记。

李沧区今年有没有可以配租的公租房,具体房源有哪些?

陆杰荣:目前,李沧区正在对辖区内在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梳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李沧区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启动保利中央公园项目等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配租工作,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组织实施配租工作。

城阳区什么时候有公租房?

陆杰荣:城阳区将结合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情况及时组织实施配租工作。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达到配租条件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通过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以及区政务网等媒体发布配租公告,公告中将对配租房源的位置、房源数量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

今年下半年是否有经适房上市销售?

陆杰荣:青岛市有下半年销售工作计划,但是目前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尚不具备销售条件,我们正在督促相关区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在青岛住房保障网、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销售公告,请予以关注。

经济适用房5年后可上市交易?

陆杰荣: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由于主城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稀缺,可供配租的公租房房源紧张,为最大程度发挥已建成房源的循环保障效应,目前市政府尚无出售计划。

公租房审批问题

陆杰荣: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时限为自街道办事处受理之日起65个工作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按照配租合同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年审,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重新确定保障家庭租金标准,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家庭,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但确无其他住房的,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照市场租金缴纳房租。

人才公寓申请问题

陆杰荣:按照我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我市市级财政投资筹集的人才公寓,“重点面向办公地址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区(市)、功能区筹集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区(市)、功能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其他区市引进人才进行分配。按照上述规定,引进人才原则上应申请购买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市的人才公寓;其他区市如有剩余房源面向全市公开销售,其他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也可申请购买。

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何时公布

陆杰荣:按照我市人才公寓政策规定,人才公寓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后,由相关部门办理配租、配售手续。人才公寓的分配由人社部门组织组织实施,据了解目前市北区万科未来城等人才公寓已基本达到入住条件,市北区人社部门正在抓紧编制分配方案,有望于近期发布公告,请届时予以关注。同时也可以咨询市北区人社部门和市人社局有关部门,了解最新进展情况。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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