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3日讯 2018年7月20日,下午5时许,青岛潍莱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黑色宝马suv驶出高速,该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前挡风玻璃也没有临时号牌,随即民警将该车辆拦下进行检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尹某跟妻子和朋友今天刚提了这辆新车,还没有办理临时号牌。当民警要求尹某出示驾驶证时,尹某称自己有驾驶证但是没有带,身份证也没有带,而且还记不住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期间尹某一直拖延时间不配合民警检查,尹某的妻子和朋友则不停的打电话想找熟人求情。在民警准备通过保单上的车主信息查询尹某信息的时候,尹某才报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经查询,尹某在2012年因交通违法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尹某知道自己的情况属于无证驾驶,但是今天提了新车还是没忍住开车上了高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尹某因无证驾驶将受到罚款一千元,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同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将被罚款200元。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马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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