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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17 16:1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赵宝辉
· 责编 ·
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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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被罚

信网9月1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东厂界外、南厂界外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主管部门对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237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2020年6月29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东厂界外、西厂界外、南厂界外、北厂界外1米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的监测数据分别为51分贝、50分贝、53分贝,其中,东厂界外、南厂界外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

据悉,《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从事工业生产以及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金属、非金属、食品等加工项目的,应当符合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则规定,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期间严重超标的,应当责令其停业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经限期治理仍不符合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针对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东厂界外、南厂界外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上述规定,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被作出了罚款237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对方综合办公室及安质科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此事,并称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落实,待落实清楚后再做答复。截至发稿,信网并未接到该司相关负责人的任何答复。

信网还联系到了对该司进行执法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证实了该案。信网记者 赵宝辉

[来源:信网 编辑: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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