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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17 19:05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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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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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工程规划进行建设 青岛金方圆置业被罚

信网11月1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金方圆置业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李哥庄镇的南桃源湖名苑小区的施工项目中,有部分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被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进一步了解,胶州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执法人员在对李哥庄镇的南桃源湖名苑小区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小区由青岛金方圆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建设,现已完工。该小区有47个车位、一处变电站和一处换热站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针对此事,10月28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罚。青岛金方圆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信网,当时建设该项目时,换热站的位置有些偏高,对整个项目有些影响,所以就在原本规划的基础上稍微改了位置,经有关执法人员现场指出问题后,目前已经进行有关整改并公示,并缴纳罚款。

信网记者 丛黎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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