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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18 21:1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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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中检”商标 山东奥升泰检测被处罚

信网11月18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因擅自使用注册商标“中检”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导致引人误解和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山东中检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此事目前已经处理完毕,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工作人员称会联系相关负责人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对方回复。

2020年10月2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书,称山东中检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注册商标“中检”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导致引人误解和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天随即启动核查确认。

2020年10月23日、10月27日执法人员分别对山东中检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进行询问和现场检查。经初步核实, 2015年10月19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山东中检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由山东华中航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而来。2016年8月18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中检高科”首字母组合+“中检高科”文字商标审核被驳回,商标效。2017年7月20日再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带有“中检高科” 首字母组合的图形商标,2018年11月注册成功。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9类和第42类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中检”、“中检检测”第42类相类似,并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使用“中检高科”文字进行业务宣传和拓展,与 “中检检测、中检计量”等注册商标中的“中检”形成混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中检”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误导公众的事实基本成立,构成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

2020年10月26日经机关负责人批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山东中检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依法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最终于2020年11月6日对其作出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信网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目前,山东中检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山东奥升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据查,该公司于2015年7月16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仪器设备校准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实验设备及耗材(不含危险品)销售;维修:实验室设备(不含特种设备)。

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此事目前已经处理完毕,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工作人员称会联系相关负责人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对方回复。 信网记者 杨宇宣

[来源:信网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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