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2020 11/19 14:13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宫成群 王琪
· 责编 ·
光影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护航民企发展 即墨法院调解一起1.5亿元民间借贷纠纷

信网11月19日讯 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向宋某、王某、韩某、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额在1000万到4000万间不等,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期限届满时,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归还借款,故宋某、王某、韩某、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状起诉,要求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费用共计1.5亿余元。

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宋某、王某、韩某、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七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宋某、王某、韩某、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借款金额在1000万到4000万间不等,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按照月利率2%计算利息。

借款期限届满,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归还借款,故宋某、王某、韩某、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状起诉,要求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费用共计1.5亿余元。

经即墨法院主持调解,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宋某、王某、韩某、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基础上给予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年的还款期限,借款利率由年利率24%调整为年利率15.4%。

因案件标的额巨大,涉案当事人众多,即墨法院大信法庭(金融庭)高度重视。基于定纷止争、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立场,承办法官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了解到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科技研发,并已取得多项生物科技专利,其因科技研发需要资金投入,遂向宋某、王某、韩某、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本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法官合议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争议问题提出建设性解决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原告的诉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发挥司法保障经济发展的作用,使企业从诉讼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用于发展。”案件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黄凯说。

通讯员 宫成群 信网记者 王琪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