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讯(记者 谷正原)11月13日,市民陈先生在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88号丽达购物广场购买了妙可蓝多牌烘焙奶酪,单价为39.9元。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保质期180天,既售出时已过期2天。为落实情况,信网(0532-80889431)联系至该超市,工作人员称该事件已与消费者达成和解。
11月13日,市民陈先生在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88号丽达购物广场购买了妙可蓝多牌烘焙奶酪,单价为39.9元。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保质期180天,售出时已过期2天。陈先生随即将情况反映至超市服务台,据陈先生所述,当时超市客服让他留下联系方式,并告知他超市会在3日内处理这件事。但截至目前,超市仍未对此事给出任何处理意见,也没有人联系过他。“大家都有工作疏忽的时候,出现问题按照相关法规处理就行,但超市却迟迟不作为,我希望他们提升售后服务态度。”陈先生说道。
为落实情况,信网联系至该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在请示商场领导后答复:“领导说确实有这个情况,已经处理完了,目前超市里已经没有这批次过期产品了。”而当信网向陈先生求证商场工作人员的说法时,陈先生却表示:“投诉后到现在,10天过去了,商场那边电话都没给我打过一个,处理完了是从何说起?”
因双方说法不一致,信网又联系了超市主管王经理,王经理告诉信网:“这个事确实是我们工作疏忽造成的,出现以后我们也是积极帮助消费者去解决,联系了供货商业务员,我以为这个事是已经解决了,不知道是哪个环节沟通出现问题了,我马上再跟消费者联系。”对此,陈先生表示:“作为主管领导,把问题反映给业务员以后就不去跟进了,我都没去商场退货,怎么可以说是以为解决了?实在是让人有些费解,刚才王经理告诉我商场还在研究具体赔偿方案,我将继续等候处理结果。”
针对陈先生遇到的情况,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计算。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