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就医过程中,电子化、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应用的越来越多,特别是电子病历的应用,为患者保留就诊记录以及后续复诊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关于青岛市市立医院的一份行政处罚却显示,该院曾存在医疗资质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问题。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了解到,这一处罚与一位患者家属的投诉相关。
日前,一位用户在某社交平台,连续发布了多个反映青岛市市立医院诊疗问题的帖子。在其最后一次发布的帖子里,是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图片,信网从企查查也查询到了该处罚信息。处罚信息显示,患者家属曾在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心外二科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无“肺栓塞”,出院诊断更新后,电子病历系统自动将“专科评估单”上的入院诊断刷新为“肺栓塞”,致使电子病历中显示的入院诊断与实际入院诊断不符。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查明的事实,认为青岛市市立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构成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事实,对医院做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文/李如艺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