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9日讯 近日,河南汝阳县人民医院因太平间尸体存放费用超标收取,被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52万元并罚款2.52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汝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在2019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共接收尸体108具,累计存放360天,每具每日收费100元,总计收取费用3.6万元。然而,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制定的《河南省最新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手册》,尸体存放费用标准为县级医院每日30元,108具尸体累计应收费1.08万元。医院实际多收费用2.52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52万元;二是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2.52万元,总计5.04万元。处罚决定于2025年9月28日正式下达。此外,执法部门早在2025年8月4日就已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医院在5日内将多收的2.52万元退还消费者,但截至8月11日,医院仍未执行退款要求。
企查查显示,汝阳县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医院,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紫罗新区文化东路南,经费来源非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