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7日讯 近日,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因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反环保法规,被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被查实存在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作出两项处罚决定:一是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5000元。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多用于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若排放不达标,将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直接影响。
企查查显示,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董事长为宁伟文,是一家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业务,在煤炭开采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