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0月17日讯 “前排乘客突然猛地调座椅,滚烫的泡面直接泼到我和孩子身上!”回忆起高铁上的惊魂一幕,陈女士仍心有余悸。近两年过去,腿上的伤疤或许会淡,但维权路上的无助与愤懑却难以平息。涉事乘客撂下一句“座椅设计问题”后下车,铁路部门在事后近两年才拿出5000元“人道主义赔偿”。 陈女士最终将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路南昌局)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7万余元。
前排乘客猛调座椅 泡面碗烫伤母女俩
2024年1月28日,陈女士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连同孩子奶奶,一起乘坐中国铁路南昌局运营的D3291次动车,从上海虹桥站前往福鼎站。陈女士的座位是12车3F。当列车行驶至余姚北至宁波区间时,孩子奶奶为孩子们准备了泡面。为了避免意外,陈女士将泡好的面放在自己靠窗座位的小桌板上,还让小女儿坐在腿上,全程盯着泡面。
意外来得猝不及防。突然,坐在前排12车2F的乘客快速调整座椅靠背。“‘啪’地一声,桌子一震,泡面直接泼过来了!”陈女士说,她第一时间抱住哭喊的小女儿冲向卫生间冲水,“孩子脚被烫红但及时处理后无大碍。”刚长舒一口气的她,这才感觉到腿部传来的痛感。“我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也被烫伤了。乘务员带着我来厕所看了一下,整个大腿、还有小腿和脚踝,全是密密麻麻的水泡,当场就鼓起来了,疼得我站都站不稳。”
经过列车上的“广播寻医”,一位从医的旅客帮陈女士简单查看了伤情,“当时车上条件不足,只能用小纸杯接冷水冲伤处,医生看了看,说治疗的话至少得5000元。”陈女士说,事情发生过后,列车长和乘警都尝试协助自己与前排乘客调解,但前排乘客认为这起意外的根源是座椅设计有缺陷,拒绝赔偿,且在其目的地下车。
等陈女士一家到达福鼎后,她才去医院接受了全面检查——经诊断,陈女士“全身2%面积2度烧伤”,住院治疗9天,仅医疗费就花了4291.17元。“住院那两周,我一边要养伤,一边要担心两个孩子。”陈女士说,这段经历让她至今心有余悸。
事发列车D3291的列车长对此事也印象深刻。列车长回忆起的事发情景与陈女士描述的基本一致,列车长表示,当时在车上乘务组也尽可能提供了烫伤膏等应急物品,也建议她可以就近下车医治。“从事情发生后,我跟陈女士一直有联系,还手写了一份详细的事发经过,希望能为她后续维权提供帮助。但是像她要求的视频,还有其他旅客的信息,这些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都不能私下提供给个人,得经过正规的调取流程。”
这位列车长还表示,列车座位的小桌板背面贴有提示贴纸,用中文和英文标注着 “请您调整座椅角度时提示后排旅客”,座位网兜内还放置了《铁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其中包含接开水、使用卫生间等日常乘车安全相关内容。
受伤近两年伤者持续讨说法并起诉了铁路局
白白受了伤,陈女士想为自己讨个说法,但当她联系铁路部门想要到事发时的监控以及前排乘客的信息以便维权时,却都遭到了拒绝。“我在社交平台上看到过别人的类似经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一开始,陈女士也陷入了维权无门的困境,但偶然一次她看到了一份判决案例,跟自己的遭遇几乎一模一样,伤者最终将铁路局告上法庭,获得了胜诉和赔偿。
如今,事情过去近两年,陈女士聘请了律师,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国铁路南昌局。中国铁路南昌局也已按照法院要求,全力配合案件的相关调查工作。
陈女士的起诉状显示,此次受伤除医疗费外,还产生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合计索赔27081.74元。“我买了车票,就和铁路局有运输合同,他们有义务保障我的安全。”
信号新闻了解到,该案已于2025年9月2日立案,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尚未确定开庭时间。陈女士说,此前法院曾就调解事宜联系陈女士,转达了中国铁路南昌局的方案,支付5000元人道主义赔偿。“我当时就拒绝了,事发后乘客不赔,高铁不管,互相推诿。就连对方信息、事发监控,统统都不提供。”
陈女士坦言,除追回损失外,更希望通过此事让社会关注高铁应急医疗保障与旅客维权难问题:“我在小红书上看到好多类似帖子,有人被烫后找不到责任人,有人获赔金额不够治伤,不想再有人像我一样受委屈。”
律师解析三方责任 可通过 “先行赔付” 主张权益
针对此次动车烫伤事件,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仪佳祺律师表示,陈女士因无法获取前排旅客身份信息而起诉铁路运输企业的做法具有合理性,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二条主张权益。该条款明确“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的,旅客或其继承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的,应予支持”。仪律师解释,该规定既解决了旅客“维权无门”的困境,也保障了铁路局的后续追偿权利,是平衡各方权益的常见司法实践路径。
仪律师指出,前排座椅的旅客需承担的侵权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同时,在高铁桌板上放置盛有热水的泡面却未合理防护,陈女士自身也存在一定注意义务缺失。各方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定(顾青青)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