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7日讯 近日,歌斐颂食品有限公司因在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被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并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歌斐颂食品有限公司在发布的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歌斐颂食品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企查查显示,歌斐颂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莫雪峰。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大云镇巧克力大道8号,主要从事糖果和巧克力制造业务。该公司大股东为歌斐颂巧克力小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2.6829%)。(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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