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20日讯 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因贷款审查不严、授信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处以42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亦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在业务操作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不尽职、授信管理不到位、资产分类不准确、贴现资金回流、非标投资业务管理不规范以及违反“双录”规定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对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处以共计420万元罚款,同时对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