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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7:23:13
信网10月20日讯 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处以11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毕楹、谢梦分别受到警告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不到位、投资业务管理不尽职以及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处以罚款110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毕楹、谢梦分别给予警告处罚。(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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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