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21日讯 近日,河南周口市的太康县杨庙乡供水厂因超标准收取水费被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328.7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2023年至2024年期间,太康县杨庙乡供水厂在其供水范围内,向21所中小学及幼儿园、3家养老机构和2家宗教场所超标准收取生活用水水费,累计多收15731元。截至目前,尽管供水厂已退还13402.3元,但仍有2328.7元未退还。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的相关规定,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庙乡供水厂作出两项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328.7元,二是处以3万元罚款。(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