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22日讯 近日,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处以35万元罚款,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35万元罚款。三名时任客户经理被警告,郑文作为时任党委书记、理事长,被处以“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企查查显示,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曾用名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8-11 至 2018-12),法定代表人黄振邦,总部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从持有的许可证类型来看,该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存款、贷款等银行基础业务,同时具备保险产品代理销售的资格。(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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