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1月15日讯 11月12日下午,朱先生诉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违规向在校学生发放互联网贷款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朱先生要求对方退还自己在读研期间所借网贷的利息。最终,双方在庭审前达成和解。据了解,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并不是朱先生起诉的唯一一家金融机构,但却是第一起进入开庭阶段的诉讼。
据朱先生介绍,他从2021年9月开始成为全日制研究生,当时因为生活需要,他接触了网贷,并陆续通过多个平台借款。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间,他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借款4次,金额总计18500元。
近期,朱先生在朋友的提醒下才得知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行为是违规的,于是他多次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沟通退还在读研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但对方均以“无退息政策”“已签署非学生承诺”为由拒绝。沟通无果后,朱先生收集了借款合同、学籍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朱先生研究生在读期间借过多个平台的网贷。决定维权后,他相继起诉了多个金融机构,诉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案子是第一个开庭的。为打好这场官司,朱先生认真做了准备,除了解法条、判例和整理核对相关证据外,还借助AI模拟法庭工具,设定法官问询、对方律师抗辩等场景演练答辩话术。
这起案件的预定开庭时间是11月12日14时30分,朱先生提前到达法院。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代理人到场后,双方在法庭外进行了沟通。经过协商,双方最终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银行方面向朱先生退还研究生在读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2186.53元,朱先生同意撤诉。
调解结束后,朱先生向信号新闻表示:“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那几千块钱的利息,而是想让金融机构重视监管要求,规范放贷流程,避免再有学生经历我曾经的遭遇。”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信号新闻致电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就朱先生反映的“向在校研究生违规放贷”等问题进行采访。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相关问题,后续将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答复。截至发稿前,信号新闻未收到该行答复。
对此,北京市东卫(青岛)律师事务所邱悦律师表示,原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委2021年3月联合发布的通知已明确禁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必须严格履行贷前身份核实与偿债能力审核义务。金融机构的“实质性审核义务”不能仅凭借款人单方承诺免除。
邱律师建议,若学生不慎陷入违规网贷,应注意留存贷款合同、沟通记录、学籍证明等关键证据,可通过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邱律师提醒,在校学生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充分认识网贷“低门槛”背后的风险,远离各类校园贷、网贷产品。(耿润)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