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1月17日讯 律师事务所本该是最遵纪守法的地方,可周女士却在广东哲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东哲策”)遭遇了一系列“不合法”的事:试岗协议里的日薪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辞退员工不给工资,劳动仲裁后,仍不按裁决书支付工资和赔偿金。近日,当事人周女士在讲述自己遭遇的同时,还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介绍了广东哲策的业务开展情况。周女士说:“该所的大部分法务销售都不懂法律,全靠摸准客户想追回欠款的心理忽悠成交。”因此,她怀疑这家律所是一家“网推所”。
费尽周折要回律所上班四天工资
周女士是通过BOSS直聘在广东哲策找到工作的,岗位是法务销售。8月29日,周女士到岗上班,和律所签了一份《新员工试岗协议》。协议约定,试岗期为8月29日至9月4日,日薪80元,每周工作6天,周日休息。
9月2日,周女士收到负责人的通知:“经过这几天的考核,你不太适合这个行业,明天过来办理一下离职手续。”当周女士追问具体理由时,对方仅以“不适合这份工作”回应。她当场提出结算已工作天数的工资,却被负责人以“未到发薪时间”搪塞。
“我没想到最该守法的地方会有违法行为。”周女士告诉信号新闻,索要工资和补偿无果后,她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结果显示,广东哲策试岗协议里的工资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被认定为违规。广东哲策需要按照3074.71元的月工资标准,支付周女士4天的工资473.03元,还要支付一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074.71元。
不过周女士拿到工资和赔偿金的过程同样曲折:广东哲策并没有在裁决书下达三日内付款,直到周女士把这段不愉快的经历发到了社交平台“曝光”,又到招聘平台BOSS直聘投诉后,广东哲策才主动联系周女士付款。
用话术吸引意向客户成交
信号新闻联系该律所时,工作人员确认周女士的款项已支付、问题已解决,但对于“无故辞退员工”“仲裁前拒不发薪”等问题,对方均回应“不了解情况”,称会上报领导后反馈。截至发稿前,信号新闻未收到回复。
周女士告诉信号新闻,在她看来,广东哲策实际上是一家“网推所”,“他们会在社交平台直播,直播时接入的客服企业微信,就是我们法务销售的账号,接手的案件大多是债务纠纷。更离谱的是,大部分法务销售都不懂法律,全靠摸准客户想追回欠款的心理‘忽悠’。”
周女士说,对于法务销售的工作,律所有一套完整的培训话术。话术里会让法务销售告诉意向客户“我们是一个覆盖全国的法务平台,合作律所有3000多家,合作律师有上万名”。法务销售在简单了解案件信息后,会加上意向客户的微信,之后通过视频沟通联系。
“我上班这几天,每天能接触20多个意向客户,但是没有成交的。”周女士说,作为法务销售,会简单了解意向客户纠纷的时间、标的额等信息,问一下意向客户的诉求以及债务人的态度,随后就要展开“销售攻势”,尽快促成签单。在周女士发来的话术里看到,“挑拨与债务人关系”这几个字被标黄,后面还有详细的说明,比如,要让对方意识到之所以要不回钱是因为“给债务人的压力不够”,而打官司无疑可以给债务人施加压力。法务销售可以用同地区 、同类型案件的素材“讲故事”,以便增加信任感。
信号新闻看到,话术里有一部分是“百问百答”,其中对于意向客户“没钱”“商量一下”“考虑一下”“先办事再给钱”的说法,都有好几个应对的话术。例如会告知对方年底法院会停止受理新的案件,这样案子又要拖上几个月,以此来给意向客户增加紧迫感。
无法律知识也能当法务销售
据了解,广东哲策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设立资产30万元,成立于2024年12月18日。该所在BOSS直聘上发布的公司简介称:哲策律师事务所由司法部核名,经广东省司法厅准予设立,现有执业律师6名。
11月12日,信号新闻在BOSS直聘平台查询发现,广东哲策发布了26个招聘岗位,其中法务销售、案件受理客服、销售精英等销售类岗位占比颇高。信号新闻以应聘者身份咨询法务销售岗位,该律所工作人员介绍,其核心业务为经济纠纷、个人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岗位工作内容是“公司提供精准资源,用企业微信沟通,解答客户咨询问题,对客户案件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提供解决方案,达成委托成交,成交后由后端专业团队负责服务”,同时明确表示“无法律知识也能胜任,主管会负责培训”。
律所可以招聘法律“小白”当法务销售吗?信号新闻采访了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律所允许配备非律师工作人员,但非律师人员若自称律师与客户对接沟通案件相关情况,属于违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律所因违规网推被吊销执业证书
11月3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因长期与第三方公司违规合作、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被监管部门顶格处罚吊销执业证书。这家成立仅3年的律师事务所,成为整顿“网推所”乱象的最新典型案例。媒体曾报道,仅今年上半年,广东一地被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网推所”已达17家。为规范律师行业网络推广秩序,维护法律服务市场公平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广东省律协还于9月发布了《广东省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网络推广账号需由律所或律师本人规范管理,通过网络推广获取的业务,需明示备案收费标准,不得作出不当承诺,由律所签订书面合同。同时规定网推解答法律问题、分析案件、协商委托等事宜,需由执业律师主导。(戴洁)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