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1月18日讯 为了一瓶370元的乳霜,上海消费者姜女士做了鉴定,还打了两场官司,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退一赔三”的结果。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在采访中了解到,一审杭州互联网法院以送检商品与网购商品难以产生关联为由驳回了姜女士的诉讼请求。2025年11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姜女士通过鉴定结果、购物凭证等已经尽到了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商家则要承担未能“自证清白”的后果。
2024年10月,姜女士在淘宝的一家个体工商户店铺“马云也爱喝可乐”花370元买了一瓶“CHANEL香奈儿山茶花润泽微精华乳霜”。收到货后,姜女士感觉这次网购的乳霜跟自己之前用过的有明显差异,而且外包装上没有企业名称等信息,疑似是“三无产品”。
为打消疑虑,姜女士在一款名叫“维鉴”的App上进行了鉴定。据了解,维鉴App的运营方惠州市维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根据鉴定结果,“内容物质地实验等技术信息与正品特征不符”,姜女士认定自己买到了假货,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一开始我是在网上跟商家协商,他不同意,我就要求他提供品牌授权书、进货单、报关单,证明他卖的是真货,可是他什么也不给,到最后发的信息都是‘已读不回’。”无奈之下,姜女士将店铺的经营者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
虽然拿出了鉴定报告,但姜女士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姜女士提供的鉴定报告难以与她购买的商品产生关联,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不服一审判决的姜女士提起上诉。期间,姜女士提出,自己送检的商品名称与订单上的名称完全一致,产品的批号序列号也与外包装一致,再加上送检时间,已经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送检的乳霜就是在店铺“马云也爱喝可乐”购买的那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姜女士作为消费者,通过提交订单记录、鉴定报告等证据,已经尽到了初步举证责任。在此情况下,销售者理应对案涉商品的合法来源进行充分举证。但淘宝店铺的经营者未作任何答辩与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025年11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判决姜女士退回购买的乳霜,淘宝店铺的经营者则退还货款,并按照货款三倍给予赔偿。
信号新闻了解到,目前在淘宝平台已经搜索不到“马云也爱喝可乐”这一店铺。
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史士辉律师分析,此案的判决结果为消费者网购高端化妆品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消费者网购此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收到货后及时核查标签信息与商品真伪,妥善留存订单、鉴定报告等相关凭证。经营者需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售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否则将承担退款赔偿的法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解宁)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