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2日讯 近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县分公司因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计价秤,被福建省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县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了未经检定的电子计价秤。福建省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县分公司处以罚款200元。
邮政服务涉及包裹计重收费,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计价秤,可能导致计重不准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相关条款明确规定,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法定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器具不得投入使用。(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