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2日讯 近日,福建省米兰米苏烘焙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向高店因将“肉粉松”标注为“肉松”误导消费者,近日被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福建省米兰米苏烘焙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向高店在其经营场所内制作并销售“香葱肉松面包”,标价7.8元/个。店内陈列柜标签明确标注主要配料为“肉松”,然而实际使用的却是“嘉焙”牌原味肉粉松,配料包括鸡肉、豌豆粉、大豆油等,与传统肉松成分存在明显差异。据调查,该店共制作89个面包,销售67个,自行报损22个,货值694.2元,违法所得522.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22.6元;没收剩余的7个香葱肉松面包及已开封的“嘉焙”牌肉粉松1袋(剩余167.6克);并处以罚款5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建省米兰米苏烘焙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向高店成立于2024年3月,负责人为陈兰芳,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玉屏向高街41-8号、41-10号、41-25号,该地址在地图软件显示店铺名称为米兰米苏。总公司福建省米兰米苏烘焙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兰芳,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现有10家在业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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