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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沟尾矿库未批先建 灵宝黄金集团被罚17万余元

信网12月16日讯  近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在一新建项目中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被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3月14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灵宝市朱阳镇董寨村开工建设龙头沟尾矿库新建项目。然而,该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11日调查发现,该项目初期坝、拦水坝及排水系统正在建设,配套的空压机和用电变压器等设备已建成,但回水池、监测井及雨水渠等关键环保设施尚未动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未按规定重新报批、审核相关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可处以项目总投资额1%至5%的罚款,同时可责令恢复原状。

针对灵宝黄金集团的违法行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7.695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董事长为陈建正,该公司于2006年1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灵宝黄金,代码为03330.HK。该公司拥有多个矿山生产基地和冶炼加工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国标金锭、银锭、电解铜和硫酸等。(信网记者)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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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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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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