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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广西宾阳桂宾医院被处罚

信网12月16日讯  近日,宾阳桂宾医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被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处以5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0月28日,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宾阳桂宾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1楼入院大堂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明显火灾隐患。随后,消防部门于同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宾消限字〔2025〕第0384号),要求该医院限期整改。然而,2025年12月3日15时,消防监督员复查发现,该隐患仍未消除。

宾阳桂宾医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12月11日决定对宾阳桂宾医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宾阳桂宾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封大发,是一家一级医院,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467号。(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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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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