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因占压财政资金等行为被罚41.5万

信网2月28日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于2026年2月1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咸银罚决字〔2026〕1号),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账户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及交易、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等5项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被罚款41.5万元。该决定公示期限为3年。

具体而言,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可能涉及数据上报不实或延迟,影响宏观金融调控;账户管理规定违规则或包括未严格审核开户材料,导致潜在风险;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的行为,直接干扰了财政资金的正常流动,损害公共利益;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及交易,涉嫌洗钱或非法融资隐患;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则暴露了数字化转型中的合规短板。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董事长为熊勇军,总部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2026年1月20日,该银行因一起涉及5576045元的执行案件,被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或微信联系总法律顾问:lawyer4xin)。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6 02/28 15:49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赵晓珊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