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0日讯 近日,万银影上(重庆)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被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万银影上(重庆)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瞒报销售收入、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依据该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75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万银影上(重庆)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万正宏,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街道瑞天路20号第3层301号商铺、第4夹层、第5层501号商铺、第5夹层店铺,该地址对应“上影国际影城(双巨幕万银嘉陵中心店)”。(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