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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代言的葡口果汁满瓶全是“心眼子”:大字NFC吸睛其实只是复合饮料、16个维纳斯苹果榨汁是真的么?

葡口维纳斯青苹果汁。(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4月8日讯 近日,消费者赵先生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他发现由黄晓明代言的葡口维纳斯青苹果汁,其实是一种复合果汁饮料,却通过饮料瓶上的各种“心眼子”,让人误以为是维纳斯苹果NFC鲜榨果汁。这些“心眼子”包括用大字NFC吸引眼球,其实是用树叶画出来的绿色图案,还用绿色写着肉眼难以看清的小字,组成了“添加NFC果汁”;宣称“每瓶葡口维纳斯青苹果汁约由16个苹果榨取所得”,实际苹果原汁的含量大约仅为5%,相当于一瓶500毫升的水里加了一小勺原汁。对此,葡口果汁工作人员回应称:“这就是一瓶复原果汁,瓶身标签都是通过审核的。”

心眼子一:每瓶果汁由16个苹果榨取所得?实际相当于500毫升水里加了一小勺原汁

信号新闻从超市里购买了一瓶1.25L的葡口维纳斯青苹果汁,正面包装上印着代言人黄晓明,瓶身包装上写着“每瓶维纳斯青苹果汁约由16个苹果榨取所得”,这一说法是按照“每个维纳斯青苹果的重量约为120克,数据来源水果的平均出汁率66%计算所得”。信号新闻计算了一下,如果按照上述信息,这一瓶中单用苹果榨出来的果汁就约有1267克(120*66%*16),而这瓶葡口维纳斯青苹果汁的净含量为1.25L,照这么看,这一瓶饮料中应该全是由苹果榨出来的果汁才对。

然而仔细观察该果汁配料表,排在首位的是水,之后是苹果浓缩汁、NFC苹果原汁(≥50g/L),苹果原汁的含量还是排在最后的。每升不少于50克原汁,比例约为5%,大概相当于500毫升的矿泉水里,加了一汤勺的原汁(约25毫升~30毫升)。

心眼子二:宣传“每瓶维纳斯青苹果汁约由16个苹果榨取所得”,让人误以为是维纳斯苹果榨取

消费者赵先生指出,该款饮料瓶身背面印有醒目大字:“每瓶维纳斯青苹果汁约由16个苹果榨取所得”,极易让人误以为是维纳斯苹果直接榨汁。但简单一算便知破绽:按厂家的说法,每个维纳斯青苹果重120克,4个维纳斯苹果重约1斤,16个苹果约4斤。维纳斯苹果在市场定位上属于高端苹果品种,在某电商平台售价为6元/斤,即便按较低的市场价3元/斤计算,仅苹果成本就有12元,而该饮料售价仅10元出头,如果商家所言属实,扣除人工、包装、物流、营销等成本费用,肯定是亏本售卖,这可能吗?显然,这一宣传明显与实际不符,涉嫌误导。

绿色小字及树叶图案组成的类似“添加NFC果汁”字样。(来源:信号新闻)

心眼子三:树叶图案组成类似“NFC”,还在绿色图案上写绿字

在该饮料瓶身的正面贴纸上,信号新闻在右下角看到了“NFC”字样标志,对经常购买果汁饮品的消费者来说,就代表着这瓶饮料是用新鲜水果直接榨取所得。根据《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31121—2014)国家标准,NFC果汁的定义就是以水果为原料,通过机械方法直接制成的果汁。而且,这种果汁的配料必须是100%果汁,不能含有其他成分。

可是,这瓶葡口果汁的配料表显然不符合NFC果汁的要求。信号新闻看了半天,终于发现了端倪——原来,“NFC”这三个字是不同的图案元素“碰巧”

组合到一起了。字母“N”最后一笔的“竖”与字母“F”的“竖”是同一笔,字母“F”中间的短“横”用的是树叶的图案,字母“C”的起笔位置也是树叶的图案。这并非“NFC”,只是与“NFC”三个字母相似的图案。再仔细看,标志上绿色苹果的图案上,还有用绿色字体添加的两组小字“添加”“果汁”,跟“NFC”共同组成了类似“添加NFC果汁”。

消费者直言以后得带着放大镜买饮料

拿着这瓶饮料,信号新闻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只有一人发现了瓶身上“NFC”用的是图案而非字母,没人看见“NFC”旁边的绿色小字,“这是考验我们眼神呢?以后买饮料用老花镜看都不行,得带着放大镜、显微镜了。”正在给孩子挑选饮料的李女士说。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从瓶身上“100%果汁”、用图案组成“NFC”标志,再到“每瓶维纳斯青苹果汁约由16个苹果榨取所得”,葡口果汁的这些表述都在向消费者传达一个信息:这瓶饮料中的果汁够纯。但从配料表上看,水的含量最多,其次是苹果浓缩汁和NFC苹果原汁,从这一点上看,这瓶葡口果汁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复原果汁(俗称"兑水饮料")。而且从价格上看,每瓶10元左右的价格,也符合市面上大多数复原果汁的定价。

据了解,这款果汁的委托商是葡口(广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中山市。信号新闻拨打了企业的消费者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接听后只简单回答“这就是一瓶复原果汁”“工艺就是这样”“瓶身标签都是通过审核的”,随后挂断电话,再拨打就一直无人接听。随后,信号新闻联系到了一位邵姓厂家工作人员 ,在电话里他明确表示不对标签信息等问题进行回答。

信号新闻又尝试联系了葡口果汁的微信客服,客服表示瓶身标注清楚,消费者可自行看下详情,“是多少克重的水果,怎么计算的,瓶身上都有标注。”

律师认为瓶身标注构成误导,可视为虚假宣传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认为,从瓶身的各种标注看,无论是“约由16个苹果榨取”的说法,还是用图案组成的“NFC”都有严重的误导性,可以视为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说的‘16个苹果’是把浓缩汁、NFC原汁和水都折算回苹果原料,但消费者理解的‘16个苹果榨取’是直接用16个苹果鲜榨,是不加水和浓缩汁的。这种文字游戏,属于误导消费者。”

曹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信号新闻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将转至承办单位处理。发稿前,信号新闻尚未得到答复。(解宁 徐基峰)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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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08 14:31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解宁 徐基峰
· 责编 ·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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