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先生在海南分界洲岛景区挑战窝囊蹦极后摔伤,至今赔偿未决(详见《游客在海南分界洲岛挑战“窝囊蹦极”摔伤留下后遗症 事发后项目还运营了近一年》)。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16岁女孩在四川华蓥体验悬崖秋千时坠落身亡。两起事故项目不同,却指向同一个问题:景区扎堆上马高危网红项目,设施是否安全、监管是否严格,已成热度之下的隐忧。
两起事故看似意外,实则是景区文旅逐利逻辑下的必然结果。近年来,窝囊蹦极、悬崖秋千、高空滑索、玻璃栈道等极限项目,凭借“包活”等猎奇营销话术成为流量密码。游客们被社交平台上分享的出片效果、勇敢者的游戏、有腿就能上等宣传语影响,纷纷跟风打卡,无形中放大了极限项目的娱乐属性。然而,事关生命安全,过度的调侃并不合时宜,反而会遮蔽了其风险的本质。
极限项目被过度娱乐化,导致游客风险意识淡薄,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景区依靠网红效应,迅速拉动当地文旅营收;承包运营的企业低成本上马项目,赚取收益,从而形成一条重流量轻安全、重收益轻规范的隐患链条。各责任主体都沉浸在网红经济的红利中,却忽略了生命安全这一最不能避重就轻的底线。
相似的事故重复上演,暴露出此类项目监管与执行环节的漏洞。一方面,窝囊蹦极普遍采用“缓降装置”替代正规蹦极所需的弹性绳,这一设计与《蹦极通用技术条件》对蹦极的定义存在偏差。因此该项目难以被纳入正规蹦极的特种设备监管范畴,长期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另一方面,《悬崖秋千安全技术要求》作为强制国标,对双人交叉检查、设置安全栅栏等安全要求有明文规定,为此类项目划定了清晰的安全红线,但据媒体公开的现场视频,涉事运营方并未严格落实双人交叉检查等要求。若涉事方能够严格落实国标,重视安全诉求,及时排查出安全绳未绑紧的隐患,那么16岁女孩殒命的悲剧,或许本可避免。
风险转嫁并不意味着责任可以转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海南分界洲岛景区在回应中强调,窝囊蹦极由第三方公司独立承包运营,景区未参与管理。这一说法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景区引进、运营高风险项目,本就负有审查资质、规范操作和督促整改隐患的义务。景区推卸责任的态度,不仅是对游客生命安全的漠视,更会对当地文旅口碑形成冲击。
除景区管理责任外,运营方自身的资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四川华蓥事件中,涉事公司实缴资本仅1万元,员工仅3人,其关联公司曾因“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罚。不禁要问,这样的经营主体,如何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如何聘请具备专业能力的操作人员?如何承担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后的巨额赔偿?连最基本的注册资本、人员配置都近乎空白,这样的项目却照常开放一个多月,监管究竟是走了过场,还是根本没有上场?
两起事故向所有责任主体敲响警钟:新兴高危网红项目不能继续处于监管盲区。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对各类高风险项目进行安全复核,根据技术特征明确适用标准,该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必须纳入,该建立专项监管规则的尽快建立。
“险”与“包活”不该成为网红游乐项目的卖点,游客的生命也不该成为检验项目安全性的最后门槛。当务之急,是让监管跑进那些尚未出事的项目现场。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信网评论员 王熠冉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