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5月14日讯 近日,中豫(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对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1年度宏达园等56个小区)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安太里小区共计5栋楼的屋面防水表面岩片全部脱落的原因进行核实,核实后发现是该小区屋面防水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中豫(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使用了不合格的防水材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的规定,涉嫌构成"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中豫(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99368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5月7日。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豫(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1.06亿元,实缴资本1.06亿元。该公司分别在山西、安阳、林州设有3家分公司,其中中豫(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目前已注销。(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