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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小学校园发配镜广告 黄山祁门灯塔眼科医院被罚45元

祁门灯塔眼科医院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5月28日讯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涉嫌在校园内开展广告活动的违法行为,被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祁市监处罚﹝2026﹞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2日,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单1份,举报人称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到祁门县祁山小学发放配眼镜宣传单。2025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对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与举报人提供的图片一致的宣传卡片794张,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确认该宣传卡片是其单位工作人员到祁山小学校内进行视力筛查时发放。

另查,2025年10月16日,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花费220元从黄山市祁门县玖玖广告有限公司制作1000张0.38PVC双面代金券(该代金券正面印制:祁门灯塔眼科医院视光中心 专业验光 科学配镜 代金券¥99 凭此券到店领取优惠;背面印制:使用说明、联系热线、门店地址等内容)。2025年11月25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到祁山小学进行视力筛查时发放上述双面代金券206张,广告费用为45.3元(220元÷1000张=0.22元/张;206张×0.22元/张=45.3元)。案发后,该公司已主动将剩余794张双面代金券销毁。

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入小学校内发放本单位印制的宣传卡片(双面代金券),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所定义的广告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5.3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祁门灯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潘爱霞,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山镇先锋村十里牌,所属行业为卫生,经营范围包含:眼科、验光配镜服务等。该公司大股东上海新眼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潘爱霞、汤德林共同持股。汤德林是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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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28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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