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海底捞大排档热汤碗开裂致顾客手指被烫伤 索赔误工费被要求提供银行流水

2026 06/17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李源菁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导读
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谭女士说,这位负责人在沟通时提到,店方已经免除了谭女士当天的104元餐费,还告诉她,那天的“压惊饭”花了1000多元,这让谭女士很不舒服,“难不成手都被烫变色了,饭钱该付还得付?”

谭女士换药时图片(来源:受访者)
谭女士换药时图片(来源:受访者)

信网·信号新闻6月17日讯 近日,浙江消费者谭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5月29日,她在杭州一家海底捞大排档用餐时,使用的碗具突然开裂,导致其手部被热汤烫伤,被诊断为二度烧伤。事发后,谭女士称店方处理态度前后不一,在协商误工费赔偿时,被要求提供包括单位未发工资证明、银行流水及纳税证明在内的多项材料。谭女士认为店方此举是恶意提高消费者自证门槛,变相逃避责任。截至发稿,海底捞方面尚未就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就餐遭遇餐具开裂 热汤泼洒致二度烧伤

谭女士介绍,5月29日,她和两位朋友来到杭州市钱塘区的海底捞大排档火锅(杭州吾角天街店)用餐,她先打了一碗汤底,端起来准备喝一口时,塑料碗具突然开裂,临近沸点的热汤瞬间泼洒到她的手上。“我也不知道怎么裂开的,感觉到烫手时瞥了一眼,碗上已经有了道大口子。”谭女士说,她把碗扔到桌上,手火辣辣的,疼得眼泪都出来了。这时火锅店的工作人员跑过来,带着谭女士去冲洗了手背,又和她一起去了医院处理。就医后,谭女士被诊断为真皮层烫伤(二度烧伤)。谭女士提供的一张据称是6月8日换药时拍摄的手部照片上,两根手指涂着药膏,颜色发红,同日开具的病历上显示,其为二度烧伤。

病历图片(来源:受访者)
病历图片(来源:受访者)

谭女士告诉信号新闻,一开始海底捞处理此事还挺积极的。包括现场清洗、冰镇伤口,店员也陪同就医。从医院出来,店员还请谭女士和朋友在旁边门店吃了一顿“压惊饭”。

事发第二天谭女士和门店方面沟通后续处理方案时,感觉对方的态度变得冷淡许多。“微信里提出问题好久才答复。”谭女士去了店里,接待她的人说“比较忙,会尽快给出方案”,还说“店长在出差”等等。谭女士说,她本来只想得到对方一个承诺,报销合理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但一连两天没能得到确定的答复。直到第三天,有自称该店负责人的郭姓工作人员联系了谭女士,双方谈到了具体的补偿方案,郭姓负责人称,医疗费可以实报实销,另外再请吃一顿1000元以内的饭。谭女士说,这位负责人在沟通时提到,店方已经免除了谭女士当天的104元餐费,还告诉她,那天的“压惊饭”花了1000多元,这让谭女士很不舒服,“难不成手都被烫变色了,饭钱该付还得付?”

光有假条报不了“误工费” 还要单位证明没开工资

对于误工费,谭女士说,自己是从事科研工作的,日常的工作是做实验并在电脑里做好实验记录,手指受伤后,不仅疼痛,厚厚的绷带也使得功能受限,上述工作都无法开展,她虽然拿到了医院开具的10余天的假条,但海底捞门店负责人还要求她提供单位出具的未发工资证明、证明工资额度的银行流水以及纳税证明,好走流程。谭女士说,她的工作性质很难请假,拿不到海底捞要求的全部证明,她觉得对方是恶意提高消费者自证门槛,变相逃避补偿责任。

谭女士拿出了一段6月1日与郭姓负责人的聊天截图,该负责人要求谭女士出具的误工材料包括: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写明病休天数并盖医院的章),单位的休假未发工资证明,单位盖章、事故前6个月至影响误工期间的银行工资流水明细,薪资超过5000元需补充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App-纳税明细)。

6月9日,信号新闻记者联系了海底捞客服,被告知将由专员回应此事。随后,有自称海底捞公关的女士打来电话,记录了“餐具为何会突然开裂、门店的安全管理措施、后续处理方案”等问题,表示将会和门店落实并回复。截至6月15日17时,信号新闻并未收到进一步答复。

律师:保障消费者安全是餐饮场所的义务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评析,餐饮服务场所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此次事件中,餐具开裂导致消费者受伤,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消费者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合法损失,经营者应当予以赔付。(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